证券代码:300956 证券简称:英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2 号)同意注册,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40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8,039,405.6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1,960,594.34 元。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206 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且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梅山北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铜梁支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 开户行名称 银行帐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 募集资金用途
号 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200 万片
1 六安分行 564900407510602 225,850,000.00 PC 全铣金属精
密结构件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PC 全铣金属精
2 公司重庆铜梁支行 2001010120010035285 41,280,000.00 密结构件技术
改造项目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2301011400845019 67,77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六安梅山北路支行
合计 - 334,900,000.00 -
注 1:上述金额为实际到账资金,除承销费、保荐费外,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暂未扣除;
注 2: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梅山北路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有管辖权限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代为签署.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乙方 1/乙方 2/乙方 3
为开户银行,丙方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 1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564900407510602,截止 2022 年 7 月 27 日,专户余额为 22,585.00 万元。该专
户仅用于甲方年产200万片PC全铣金属精密结构件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已在乙方 2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
2001010120010035285,截止 2022 年 7 月 27 日,专户余额为 4,128.00 万元。该
专户仅用于甲方 PC 全铣金属精密结构件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已在乙方 3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
8112301011400845019,截止 2022 年 7 月 27 日,专户余额为 6,777.00 万元。该
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_年 /月 /
日,期限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海波、张文海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
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容诚验字[2022]230Z0206 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