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随着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电机铁芯市场需求扩张迅速,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客户产能配套需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
规划,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范斯特
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范斯特”)拟通过新设全资子公司的方式在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投资建设电机铁芯及部件生产制造项目,投资总额人民币 12
亿元。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名称: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范斯特与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
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电机铁芯及部件生产制造项目
(2)实施主体:苏州范斯特新设全资子公司
(3)项目建设周期及投资额:项目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2 亿元,项目投资
建设期限拟分为三期,一期项目拟投资额为人民币 1.4 亿元,计划于 2022 年 5
月前实施;二期项目拟投资额为人民币 6 亿元,计划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前实施,
三期项目拟投资额为人民币 4.6 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或自筹。
(4)项目建设地点:湖南城陵矶新港区。
(5)项目建设内容:冲压车间、压铸车间、精加工车间、焊接车间、装配车间及物料仓库,办公及辅助配套设施。
目前,苏州范斯特在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的项目实施主体尚未设立,后续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一切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办理成立项目公司的相关事项、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等。
上述对外投资项目基本情况等信息最终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或文件、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所约定的具体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苏州范斯特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提高公司在电机铁芯制造领域的生产能力,扩大有效产能,更好的满足客户产能配套的需求,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同时,产能的扩张有利于建立规模优势,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则会相应得到提升,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新能源汽车、电机铁芯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项目投入初期,由于项目建设及机器设备的陆续投入,短期内项目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小,加之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将可能影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本次投资事项所在地块可能在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方面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名称为暂定名称,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为预估数,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电机铁芯市场和战略规划实施,有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本次投资事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