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裕科技”)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范斯特”)、宁德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震裕”)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9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4 号)同意注册,震裕科技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27.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8.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947.79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618.0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713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投资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调整后募
号 项目名称 拟实施主体 总额 集资金拟
投资金额
1 电机铁芯精密多工位级进模扩建项目 震裕科技 8,891.68 6,165.58
2 年产 4,940 万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及 震裕科技 32,788.49 32,286.48
2,550 万件动力锂电壳体生产线项目
3 年增产电机铁芯冲压件 275 万件项目 范斯特机械科技 13,493.39 13,493.39
有限公司
4 年产 2500 万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壳体项 宁德震裕汽车部 3,366.71 3,262.31
目 件有限公司
5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震裕科技 2,410.32 2,410.32
6 补充流动资金 震裕科技 2,000.00 2,000.00
合计 62,950.59 59,618.09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
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2,888.67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
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了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
收益率
苏州范斯 中国建设银 中国建设银 央行同期
特机械科 行股份有限 行人民币单 保本浮动 13,444.02[注] 2021-4-15 2022-4-14 协定存款
技有限公 公司宁海支 位协定存款 收益型 利率上浮
司 行 40%
注:截至 2021 年 4 月 14 日,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3,494.02 万元,其中超过基本存款额度 50 万元的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3,984.48 万元(含
拟置换前期预先投入以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收益测算
按照目前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以及使用 12 个月测算,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为 731.5 万元。
(三)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不影响项目进度。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决策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次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震裕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