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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裕科技: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震裕科技: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生效。

  2、本次投资项目建设期较长,后续进展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影响等不确定因素,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

  3、关于本次项目的投资资金及支付安排:由于本次项目投资资金较大,远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水平,同时支付期间较长,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如遇资金紧张的情况,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进度。

  4、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产业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项目投入初期,由于项目建设及机器设备的陆续投入,短期内项目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小,加之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将影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提高。
  5、本次投资事项所在地块可能在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方面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名称为暂定名称,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为预估数,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随着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动力锂电池市场需求扩张迅速,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满足客户产能配套需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拟在江苏溧阳、
宁德福安、四川宜宾等地投资建设新能源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江苏溧阳项目、宁德福安项目、四川宜宾项目的拟投资总额分别为人民币 16 亿元、人民
币 4 亿元、人民币 5 亿元。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江苏溧阳项目

  1、交易对方

  名称:江苏省中关村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公司与江苏省中关村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高端动力电池结构件项目

    (2)实施主体:公司全子公司常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常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MA1YGBM23K

    法定代表人:梁鹤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铝压延加工;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项目建设周期及投资额:拟投资建设共三期。项目一期拟投资额为人
民币 6.5 亿元,建设期为 2021 年 6 月前开工,2022 年 12 月竣工;项目二期拟投
资额为人民币 9.5 亿,建设期限为 2023 年 1 月至 2025 年 12 月;项目三期将根
据前两期投资项目的落地情况和运营情况进行投资建设,并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通过后执行。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或自筹。

    (4)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中关村高新区。


    (5)项目建设内容: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装修生产用各工序车间厂房、购置和安装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所需设备等。

    上述对外投资项目基本情况等信息最终以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或文件、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所约定的具体内容为准。

  (二)宁德福安项目

  1、交易对方

  名称:福安市人民政府

    公司与福安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宁德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锂电池外壳(机械结构件)项目

    (2)实施主体:公司全子公司宁德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德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1MA323M1C5G

    法定代表人:蒋震林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铝压延加工;锂离子电池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项目建设周期及投资额:拟投资建设约一年,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4
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或自筹。

    (4)项目建设地点:福安经济开发区大留地块。

    (5)项目建设内容: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装修生产用各工序车间厂房、购置和安装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所需设备等。

    上述对外投资项目基本情况等信息最终以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或文件、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所约定的具体内容为准。

  (三)四川宜宾项目

  1、交易对方

    名称: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


    公司与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震裕新能源电池结构件项目

    (2)实施主体:新设全资子公司

    (3)项目建设周期及投资额:项目拟投资建设期限分为二期,一期项目拟投资额为人民币 5 亿元,建设期为 3 年;二期项目将根据一期投资项目的落地情况和运营情况进行投资建设,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通过后执行,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或自筹。

    (4)项目建设地点:四川宜宾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

    (5)项目建设内容: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装修生产用各工序车间厂房、购置和安装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所需设备等。

    四川宜宾项目的实施主体尚未设立,后续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对外投资项目基本情况等信息最终以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或文件、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所约定的具体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提高公司在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制造领域的生产能力,扩大有效产能,更好的满足客户产能配套的需求,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同时,产能的扩张有利于建立规模优势,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则会相应得到提升,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项目建设期较长,后续进展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影响等不确定因素,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


  2、关于本次项目的投资资金及支付安排:由于本次项目投资资金较大,远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水平,同时支付期间较长,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如遇资金紧张的情况,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进度。

  3、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产业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项目投入初期,由于项目建设及机器设备的陆续投入,短期内项目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小,加之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将影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提高。
  4、本次投资事项所在地块可能在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方面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名称为暂定名称,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为预估数,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结构件市场和战略规划实施,有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本次投资事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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