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0 证券简称:德固特 公告编号:2024-065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由董事长魏振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表决,同意提名魏振文先生、刘汝刚先生、宋超先生、高琳琳女士、陈祖平先生、于旷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魏振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魏振文回避表决,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通过。
2) 选举刘汝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刘汝刚回避表决,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通过。
3) 选举宋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4) 选举高琳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5) 选举陈祖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祖平回避表决,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通过。
6) 选举于旷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表决,同意提名赵庆明先生、郭海潭先生及朱坤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
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赵庆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赵庆明回避表决,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通过。
2) 选举郭海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3) 选举朱坤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庆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海潭先生及朱坤建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参考国内同行业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参会董事同意拟定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薪酬如下:基于董事长在公司经营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董事长薪酬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
位领取相应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中,董事候选人于旷世先生不领取董事职务薪酬,董事候选人陈祖平先生董事薪酬拟定为每年 15 万元人民币(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第五届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魏振文、刘汝刚、陈祖平回避表决,赞成 6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参考国内同行业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参会董事同意拟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6 万元人民币(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第五届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赵庆明回避表决,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运营发展需要,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论证,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10 月 8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2)。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9 月 23 日
一、非独立董事
1、魏振文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
师,毕业于同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1985 年 7月至
1987年 9 月,在青岛炭黑厂,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1987年 10 月至 1998 年 8
月,在青岛振亚炭黑集团公司,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历任工程师、技术
处处长、生产办主任、化学公司经理等职务;1998年 7 月至 2018年 5月,在胶州市德固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00年 7 月至 2005年 11月,在
青岛保税区德固特制造有限公司,从事公司运营、管理工作,担任总经理、执
行董事职务;2007 年 11 月至 2012年 6 月,在青岛德固特工程有限公司,任执
行董事;2016 年 3 月至 2019年 6 月,在青岛德固特轨道装备有限公司,从事运
营管理工作,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2004 年 4 月至 2012年 9 月,在青岛德
固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从事公司运营、管理工作,历任总经理、执行董事职
务。2012 年 10 月至今,在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公司运营、管理工作,担任董事长职务。2014年 10 月至今,在青岛德沣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职务。
截至本披露日,魏振文先生自本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8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71%,与股东青岛德沣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903.3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59.71%股份。除此之外,魏振文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核实,魏振文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2、刘汝刚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
毕业于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87年 9 月至 1994年 4月,在青岛振亚炭黑集团公司,从事生产节能计量工作,担任生产助理职务;1994 年5 月至 2001 年 11月,在欧励友工程炭(青岛)有限公司,从事生产管理、物资
采购工作,历任生产助理、采购部主管职务;2001 年 12 月至 2004 年 4 月,在
青岛保税区德固特制造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