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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固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1-03-02

德固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Doright Co., Ltd.

        (青岛胶州市滨州路 66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二〇二一年三月


                        特别提示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固特”、“本公司”、“公司”或“发
行人”)股票将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投资者应充分了
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上市公告书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数量为23,710,435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发行人成长性风险

  公司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好顺应全球发展、国家战略和政策指导、行业趋势、技术进步方向、市场竞争、上下游行业变化等问题,不能从技术水平、研发能力、管理能力、营销能力、产品服务质量、内部控制水平等方面持续改进,将会面临成长性风险。如果未来影响公司成长的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又不能及时做出调整,则公司将无法顺利实现预期成长。

    (二)应收账款增长和坏账增加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本段中“应收账款”均包含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净额分别为7,823.78万元、10,209.24万元、9,017.34万元、7,226.34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89%、18.57%、16.03%、13.67%。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是由于其产品特点、商业模式、下游客户资金安排的影响,结算周期较长所致。报告期内,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约55%至70%的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约75%至85%的应收账款账龄在2年以内,账龄结构较为合理,公司已按照相关制度合理计提了坏账准备。

  虽然公司通过销售部门及时了解客户的经营情况,合理控制应收账款的额度和期限,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规模可能会增加,应收账款管理的难度将会加大,如果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客户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将加大,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9.51%、41.00%、42.20%、43.05%,较为稳定,处于较高水平,其中境外销售毛利率高于境内销售毛利率。如果出现节能环保领域重大技术进步、境外销售规模大幅下降、竞争对手实力显著提升、原材料价格剧烈变动等情形,将对发行人毛利率造成不利影响,发行人将面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四)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75%、42.69%、44.86%、24.40%,2017年至2019年呈现持续上升趋势。公司产品外销的区域包括亚洲、美洲、欧洲、大洋洲、非洲等地区,主要采用美元与境外客户进行结算,公司自签订销售合同、收入确认至结售汇具有一定周期。一方面,人民币汇率的波动直接影响公司出口产品的人民币销售价格,进而影响公司出口产品销售的毛利率;另一方面,公司因存在境外销售业务,留存了一定量的外币资产,如外币货币资金、外币应收账款等,在外币结算或期末将外币资产金额折算成人民币金额时由于汇率波动会产生汇兑损益,进而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因此,汇率波动直接影响公司产品销售毛利率和经营成果。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境外销售收入和外币资产也可能随之增加,如在未来期间汇率发生较大变动或不能及时结汇,且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则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受汇率波动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五)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2016 年至 2017 年,中国与公司产品主要进口国家和地区未发生贸易摩擦的情况。
2018 年以来,中国和美国之间开始发生大规模贸易摩擦。2018 年 7 月 6 日,美国政府
对中国出口美国的 500 亿美元商品中的 340 亿美元商品开始征收 25%的关税;2018 年
8 月 23 日,美国政府对中国出口美国 500 亿美元商品中剩余 160 亿美元商品加征 25%
的关税。发行人出口美国的节能环保设备和部分专用定制装备被列入 500 亿美元加征关税清单。

  公司出口订单主要采用 FOB、C&F、CIF 等交货方式。在 FOB、C&F、CIF 交货方
式下,公司在国内港口装船后,公司不再实施和保留通常与产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产品到达进口国后的报关和认证程序,由采购方负责并支付税费。因此,美国上述加税行为未对公司产品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但
增加了美国客户取得公司产品付出的成本,降低了公司产品价格的竞争力。

  目前,虽然中美两国一致同意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贸易争端,且经过双方多轮积极的磋商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仍不排除双方最终谈判产生重大分歧,致使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加剧并持续恶化,将可能对公司出口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主要境外客户业务持续性的风险

  2020 年 6 月 15 日,在中印边界西段加勒万河谷发生了人员伤亡事件。2020 年 6 月
29 日,印度电子信息技术部阻止部分中国手机应用程序在印使用。同时,印度民间也
发起了针对中国制造产品的抵制活动。2020 年 8 月 31 日,印军在中印边界西段再次非
法越线,公然挑衅,造成边境局势再度紧张。中印冲突爆发后,中印双方多次举行会谈、交换意见,已取得一定共识。

  同时,自 2020 年一季度开始,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爆发,并持续泛滥,对于全球各国均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其中印度已成为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最严重的国家或地区之一。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驻印度代表处的相关报道,印度已逐步放开疫情管控,恢复国内生产。

  博拉炭黑集团系发行人重要境外客户,总部位于印度,其分布在全球 12 个国家的大多数下属主体均与发行人存在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与博拉炭黑集团各下属主体合并计算的收入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7.81%、13.71%、18.59%、15.03%。虽然博拉炭黑集团各下属主体基于自身的需求与公司独立展开业务合作,公司对其各下属主体的依赖程度较低,但其各下属主体仍受博拉炭黑集团印度总部管理,如因中印地缘冲突加剧等国际政治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境外新冠肺炎疫情继续加剧导致疫情管控政策和国际贸易政策收紧,公司与博拉炭黑集团等境外客户的业务持续性将面临不利变化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市场环境,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未来发展战略联系紧密。“节能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有利于公司提高生产线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有利于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公司产品的质量保证,为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奠定了基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科研资源,完善公司的研发体系,强化技术支撑,有利于为公司培养和聚集高层次技术
人才,提高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将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和持续经营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向经过科学、缜密的可行性论证,但受市场竞争不确定性、技术替代、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上述项目仍然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若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上述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不能正常运行,也将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八)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投资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一定周期。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预计净利润增长幅度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预计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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