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3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
董事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3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3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贾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5)。《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及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彭春玉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聘任冯治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具体内容及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发展规划及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从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园区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其中包含“柏航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德必虹桥绿谷 WE 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七宝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虹桥德必易园智慧精装一体化升级项目”4 个子项目),并拟
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0,235.64 万元(该金额为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账户余
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16.45%)投入新募投项目
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191.14 万元用于“西虹桥德必易园项目”、4,682.07 万元用于“德必桃花坞文旅项目”,剩余 3,362.43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及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