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5,88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22 杨广宇
2 03*****474 顾其江
3 01*****586 梁柏松
4 00*****668 叶明忠
5 03*****802 陈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春晖工业大道 288 号
2、咨询联系人:张小玲
3、咨询电话:0575-82157070、传真电话:0575-82158515
八、备查文件
1、《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