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3-039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南极光 股票代码 30094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姜丽群 朱安娜
电话 0755-29691606 0755-29691606
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 5 号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 5 号
电子信箱 njgzq@cnnjg.com njgzq@cnnjg.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计政策变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44,262,971.92 430,016,122.66 430,016,122.66 -43.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8,702,133.99 8,669,073.40 8,709,531.80 -1,003.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83,716,372.93 5,689,016.41 5,729,474.81 -1,561.15%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86,386.30 86,772,816.94 86,772,816.94 -101.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54 0.0458 0.0460 -1,003.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54 0.0458 0.0460 -1,003.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7% 1.01% 1.01% -11.08%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197,384,315.5 1,292,250,669.4 1,297,382,379.9 -7.71%
2 2 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48,965,740.85 815,161,320.12 815,752,395.61 -8.19%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执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对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进
行调整并同步调整对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末普通 12,904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股股东 数(如有) 有)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潘连兴 境内自 26.30% 50,129,600 50,129,600 质押 13,638,880
然人
姜发明 境内自 26.30% 50,129,600 50,129,600 质押 5,900,000
然人
深圳市
奥斯曼
咨询管 境内非
理合伙 国有法 2.88% 5,484,768 5,484,768
企业 人
(有限
合伙)
深圳市
南极光 境内非
管理咨 国有法 2.88% 5,484,768 5,484,768
询合伙 人
企业
(有限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合伙)
中信里
昂资产
管理有 境外法 1.09% 2,082,105 0
限公司 人
-客户
资金
江浩涛 境内自 1.03% 1,965,300 0
然人
徐贤强 境内自 0.93% 1,769,280 1,769,280
然人
李刚 境外自 0.51% 980,020 0
然人
程峻熙 境内自 0.48% 918,800 0
然人
黄薇 境内自 0.42% 803,000 0
然人
1、姜发明、潘连兴、深圳市南极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极光管理”)、
深圳市奥斯曼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斯曼”)于 2017 年 8 月共同签署了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0 年 9 月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2、姜发明持有南极光管理 99.75%份额、奥斯曼 0.25%份额。潘连兴持有南极光管理 0.25%份额、
奥斯曼 99.75%份额;
3、潘连兴为姜发明侄女婿,徐贤强为姜发明外甥;
4、除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 股东江浩涛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965,300 股,实际合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持有 1,965,300 股。
股东情况说明(如 股东李刚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980,020 股,实际合计持有
有) 980,020 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