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
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 19.0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家,收费总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汤其美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马传军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申玲芝女士,201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
度的经营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并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关业务资格,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信永中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有良好的诚信状况,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7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3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