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3-097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3,790,2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发放现金股利人民币34,137,0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3,790,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18 王建军
2 02*****215 李国平
3 02*****489 李生平
4 02*****651 肖国中
5 08*****636 青岛信策鑫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9日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601。
咨询联系人:蔡大贵
咨询电话:0755-86537785
咨询传真:0755-26954282
七、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人/企业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21.28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