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3-060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转增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3,790,200 股为基数。
若自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
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18,048,837.87 元,合并报表中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49,096,551.1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7,437,769.77 元,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4,156,874.58 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 202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4,156,874.58元。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与财务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现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3,790,200 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共计发放现金股利人民币34,137,060 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