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二二年度
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D10102号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 O 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8 号)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916,671.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25 元,募集资金总额 292,979,219.75 元,扣除发行费用 43,505,924.3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9,473,295.43 元,以上募集
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D1000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
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任公司分别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量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的
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名称 账号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8905346310701 8,746,736.03 募集资金专户
司成都分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 1001300000847346 0.00 募集资金专户,2022
司沙湾支行 年 12 月 29 日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32592797 0.00 募集资金专户,2022
限公司成都分行 年 12 月 27 日已销户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03004412906 0.00 募集资金专户,2022
司成都分行 年 12 月 30 日已销户
合计 8,746,736.03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848.57 万元。实际
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药易购
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电子商务平台优化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药易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终止,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2,541.45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2,564.89 万元
(含利益收益)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对外转让或置换。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
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分别将民生银行(账号 632592797)
和招商银行(账号 128905346310701)募集资金专户中的 2,560 万元和 870
万元募集资金转移至公司一般户。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核查募集资
金实际管理和使用情况时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在实际执行上述董事会
决议的补流事项时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补流资金超出审议额度 30 万元。
公司发现后已经及时将超额转出的 30 万元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
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
公司组织财务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学习、理解和严格执行,严厉杜绝类似情形。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所有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8,746,736.03 元
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2022 年内公司不
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