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7 证券简称:药易购 公告编号:2021-051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买四川精诚名医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45%股权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药易购”)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四川精诚名医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45%股权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竞买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四川精诚名医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或“四川名医”)45%
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与竞买四川精诚名医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4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以挂牌转让底价按照相关交易规则及程序参与竞买并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文件、竞买成功后股权转让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的办理等。
二、交易进展情况
日前,公司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确认公司具备四川精诚名医医
疗股份有限公司 45%股权项目的意向受让资格,成功摘牌。项目符合协议方式
成交的条件,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2,470.392 万元。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与转让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按照合同约定,
公司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余产权交易价款的支付并取得西
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鉴证书》。
三、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 1(以下简称“甲方 1”):成都商报社
转让方 2(以下简称“甲方 2”):成都每经传媒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交易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 1 与甲方 2 所持有的四川精诚名医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合
计 45%股权。
(二)交易方式
甲方 1 及甲方 2 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最终确
定乙方为最终受让方。
(三)交易价款
交易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2,470.392 万元。
(四)支付方式
乙方已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 150 万元,在本合同
生效并扣除交易服务费 13.558104 万元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价款,除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
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
2333.950104 万元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五)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
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六)产权交接事项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后 20 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
部门申报的义务。
在评估基准日至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期间,与产权交
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乙方按照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
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七)交易价款的结算
甲乙双方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结算。
(八)违约责任
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0.5‰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2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
的 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2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
损失。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
方可以解除合同: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
实现的;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的;另一方出现本合同所述违约情形的。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案。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及产权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之间
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依法向甲方住所
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
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本合同
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特别约定
乙方同意转让完成后四川名医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甲方 1 名下与四川名医公司相关的具有对外信息发布功能的平台、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在第三方平台开设的账号等)继续由甲方 1 负责运营管理。
四、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