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7 证券简称:药易购 公告编号:2021-008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916,67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979,219.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9,473,295.4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2021年1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D10006号”验资
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
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49,473,295.43元,少于拟
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44,500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4
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
一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
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募
入募集资金 集资金配
金额 置金额
1 合纵医药电商物流中心项目 20,271.44 20,250.00 10,000
2 药易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4,393.49 4,350.00 4,000
3 电子商务平台优化升级项目 3,355.96 3,300 3,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758.78 16,600 7,686.668266
合计 48,779.67 44,500 24686.668266
注:调整后募集资金配置金额24,686.668266万元为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截止2月19日实际存储余额,少于募集资金净额249,473,295.43
元的部分为发行费税费。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所做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公司对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根据2019年4月16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结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结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
次会议决议;
2.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
次会议决议;
3.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合纵药易购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