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月 21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信永中和在公司 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了独立审计,具有审计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规范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石柱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邓丽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开芝女士, 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综合考虑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三)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所无其他应予以披露的信息。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议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2021年度,信永中和作为公司审计服务机构,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在审计服务过程中,其审计人员表现出了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允地履行审计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公正、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
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保护投资者的能力,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工作人员恪尽职守,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因此,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4、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