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23147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信永中和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了独立审计,具有审计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规范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石柱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李亚望先生,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开芝女士,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之事务所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