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0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22)修订)》等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的《杭州 《公司章程》修订后的条文
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
原条文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
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
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一)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 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
供的任何担保; 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二)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
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担保; 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
的担保; 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30%的担保;
资产10%的担保; (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 供的担保;
担保; (六)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需经股东大 净资产10%的担保;
会审批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前款第(三)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的担保;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需经股东
大会审批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前款第(四)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东; 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日;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 序。
补充通知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由。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 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意见及理由。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
当日下午3:00。 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 结束当日下午3:00。
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
更。 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
得变更。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议通过: 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
(三)本章程的修改; 算;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 (三)本章程的修改;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30%的; 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产 30%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 (五)股权激励计划;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
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
项。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的股份总数。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
份总数。 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 1%以上有 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 1%以上
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 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
利。 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公司应当配合 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征集人披露征集文件。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权等股东权利。
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开征集股东权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公司应
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 当配合征集人披露征集文件。禁止以有偿或定,导致公司或者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 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开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 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
低持股比例限制。 证监会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股东遭受损
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除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