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8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与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确定了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组成
1、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汪志荣先生
非独立董事:汪志荣先生、汪志春女士、陈瑶女士、李辉先生
独立董事:曹顺华先生、周素娟女士、翁洪先生
2、第二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王立清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立清先生、柴俊卫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楼琳杭女士
3、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
总经理:汪志荣先生
副总经理:汪志春先生、李辉先生、何可人先生
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叶高升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辉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唐悦恒
审计部负责人:陈裕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64560598
传真号码:0571-64560177
电子邮箱:ir@hzytxc.com
邮编:31161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3楼董事会办公室
二、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2021年11月29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中,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董事会秘书李辉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唐悦恒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1、公司董事会换届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柴俊卫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其仍在公司担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柴俊卫先生间接持有公司750,000股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所持股份变动仍将严格遵循《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承诺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监事会换届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杨建平先生任期届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仍担任公司采购部部长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杨建平先生间接持有公司337,500股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所持股份变动仍将严格遵循《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承诺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雷杰先生任期届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仍担任公司销售部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雷杰先生间接持有公司307,500股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所持股份变动仍将严格遵循《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承诺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报备文件
1、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1、汪志荣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1988年7月至1994年5月任浙江省建德铜矿技术科长,1994年6月至2000年5月任建德市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18年11月任建德市易通金属粉材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起任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汪志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28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28%,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志荣先生与公司董事候选人、人事行政部总监陈瑶女士系夫妻关系;汪志荣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汪志春先生系兄弟关系。汪志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汪志春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1988年6月至1994年6月任杭州市无线电材料厂工人,1994年7月至2000年5月任建德市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18年11月任易通有限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12月起任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汪志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21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2%,
为实际控制人。汪志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汪志荣先生系兄弟关系;汪志春先生与公司董事候选人、人事行政部总监陈瑶女士系叔嫂关系,汪志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 ,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李辉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李辉先生1997年7月至2001年7月任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市场经理,2004年7月至2007年1月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07年2月至2011年6月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2011年7月至2018年5月任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李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5%。李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何可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1990年8月至1996年2月任浙江瑞桥电器有限公司企管办主任,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任杭州月兔灯饰有限公司销售经理,1997年9月至2000年6月任建德市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销售人员,2000年7月至今在公司及前身先后任销售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何可人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0%。何可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何可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叶高升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1994年8月至2000年7月任建德市食品公司宾乐园食品商店主办会计,2000年8月至2004年1月任延边新安焊丝厂财务科长,2004年2月至今在公司及其前身先后任财务科长、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叶高升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5%。叶高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叶高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唐悦恒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2017年11月任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税务主管,2017年12月-2018年6月任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杭州屹通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表。
截至目前,唐悦恒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唐悦恒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唐悦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陈裕先生,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