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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27 深市 江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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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化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更新后)

公告日期:2021-02-04

江天化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更新后)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江天化学                                                          股票代码:300927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Nantong JiangTian Chemical Co., Ltd.

          (住所: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 1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一年二月


                    特别提示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天化学”、“本公司”或“发
行人”)股票将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
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0,2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19,015,03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下游市场覆盖广泛,涉及合成树脂、农用化学品、医药及电子化学品等行业,并最终用于农业、建筑、汽车、电子电器及纺织等国民经济的多个终端行业,该等行业与宏观经济形势呈较为明显的相关性。近年来公司的下游行业发展良好,市场前景广阔,且公司凭借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持续研发新产品,不断开拓下游高端应用领域。同时近年来精细化工行业的稳定发展受益于国家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支持,但如若未来国内宏观经济波动较大,影响了下游行业的需求,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二)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属于化工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三废”)等环境污染物。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按照绿色环保要求对生产进行全过程控制,近年来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保证“三废”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具备完善的环保设施和管理措施。尽管公司制定了严格、完善的操作规程,但仍不排除可能因操作失误等一些不可预计的因素,造成“三废”失控排放或偶然的环保事故。同时,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整体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未来可能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对化工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会随着新政策的出台而进一步加大,长期看来,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但短期内,公司生产成本会随之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盈利水平。
(三)生产安全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贯彻国家以及有关部委颁布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生产过程所需部分原材料涉及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具有强腐蚀性物质,生产工艺流程中涉及高温、氧化工艺、氯化工艺等,对操作要求较高。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不断创新,已建立了完善的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并通过二级标准化验收。尽管公司配备了较完备的安全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事故预警、处理机制,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很小,但仍不排除因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甲醇、盐酸及烧碱等基础化工品,市场供应较为充足和稳定。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80.50%、81.49%、78.32%及 75.30%,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产生影响,继而通过价格传导机制影响公司的销售收入及经营业绩。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公司主要原材料甲醇的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2,387.81元/吨、2,702.92 元/吨、2,055.22 元/吨及 1,706.20 元/吨,原材料采购价格的
变化是导致公司销售收入及毛利波动的重要因素。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下降,将会对本公司的收入规模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改进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将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公司在规模化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强调通过研发新工艺、新产品来抓住新的利润增长点,形成竞争优势。公司根据甲醇深加工领域的生产实践、行业特征和发展趋势,不断探索新工艺、研发下游产品,不断延伸甲醇深加工产业链。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技术创新机制,因从研发到投产创收的周期较长,公司对新技术新产品的预期往往着眼于未来两到三年甚至更长期的市场目标,受下游行业的市场格局变动的影响,对未来市场的准确预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同时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普遍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且新产品的技术含量越高,相应的开发、试制成本也越多。因此,如果公司对相关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判断失误,新技术未及预期或者新产品未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市场竞争力带来一定影响。
(六)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
别为 5,440.07 万元、5,658.61 万元、4,427.40 万元及 4,356.70 万元,占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85%、30.79%、22.93%及 25.03%,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0.97%、9.26%、8.85%及 20.64%。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保持在较高水平。虽然公司已建立了严谨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且发行人主要客户相对稳定,信用较好,资金回收有保障,但是若下游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者无法收回发生坏账的情况,将使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将提升公司优势产品产能、丰富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绿色智能化水平,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力。上述项目系公司基于对宏观经济形势、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的
判断,考虑公司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下游市场情况等因素而做出的审慎决策。但如若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环境突变或者行业竞争加剧等不利情况的发生,则公司有可能面临该等项目收益未能达到预期的风险,以及公司有可能面临无法按照原计划顺利实施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13 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7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江天化学”,证券代码“300927”; 其
中,本次公开发行的 19,015,038 股股票将于 2021 年 1 月 7 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1 年 1 月 7 日

  (三)股票简称:江天化学

  (四)股票代码:300927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0,200,000 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050,000 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9,015,038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61,184,962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无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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