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6 证券简称:博俊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1,681.7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为人民币979.25万元。项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6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533,4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2,339,384.00 元 , 扣 除 各 类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26,457,072.51元。
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32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汽车零部件、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48,000.00 21,609.53
2 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生产基地项目 30,000.00 10,477.21
3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合计 85,000.00 39,086.74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1月11日,本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共计人民币11,681.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汽车零部件、模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11,348.21 11,348.21
2 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生产基地项目 333.56 333.56
3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11,681.77 11,681.77
2、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截至2021年1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979.25万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979.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发行费用 979.25 979.25
合计 979.25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第230Z0180号),截至2021年1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11,681.77万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979.25万元,共计12,661.02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上述用途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安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剩余,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或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投资。”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681.77万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979.25万元,共12,661.02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681.77万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979.25万元,共计12,661.02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第230Z0180号),认为:博俊科技《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博俊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本次置换议案己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第230Z0180号)。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