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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8

法本信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拟回购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均
含本数)。

    (4)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本数)。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拟回购数量: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35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为 571,429 股至 1,142,85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220,099,166 股的比
例为 0.26%至 0.5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说明

    在公司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披露《关
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公司监事会主
席徐纯印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2022 年 1 月

28 日-2022 年 7 月 27 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70,000 股(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0.08%),截至目前徐纯印先生尚未实施减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公司非独立董事李冬祥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2022年2月21日-2022年8月20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8%),截至目前李冬祥先生尚未实施减持。

    徐纯印先生和李冬祥先生均已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35 元/股计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71,429 股至 1,142,85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为 0.26%
至 0.5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
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假设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5 元/股,
且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571,42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6%。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回购后

  股份种类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4,808,805    52.16%    115,380,234    52.42%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290,361    47.84    104,718,932    47.58%

  股份总数    220,099,166    100.00    220,099,166    100.00

    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5 元/股,且本次回购
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1,142,857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回购后

  股份种类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4,808,805    52.16%    115,951,662    52.68%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290,361    47.84    104,147,504    47.32%

  股份总数    220,099,166    100.00    220,099,166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公司本次回购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为169,166.5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20,318.23 万元。按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 4,000 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的2.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32%。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上限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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