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黄照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分管工作调整的原因,黄照程先生辞去公司
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
月 28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黄照程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黄照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公司对干部"之"字型发展需要,辞职后黄照程先生仍继续在公司任职,负责公司产品与解决方案业务,产品与解决方案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发展方向,是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新引擎,黄照程先生将全力聚焦产品与解决方案业务,为公司的业务转型攻坚克难,寻求快速突破,祝愿黄照程先生在新的领域再创佳绩!
黄照程先生在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期间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新三板挂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各里程碑阶段的投融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黄照程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照程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1.74%。黄照
程先生在规定期限内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履行其在《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黄照程先生将持续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服务中小投资者!
二、选举非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提名吴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吴超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超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选举吴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吴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超先生
吴超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吴超先生先后就职于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戴尔科技集团、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6 月加入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超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曾在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适格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