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3 证券简称:研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1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
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并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2022 年 12 月 23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未来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人民币 32 元/股。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
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2022 年 5 月 3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 0.8015%,最低成交价为 22.50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24.5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13.6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 24.03 元/股(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63.00 万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证券账户名称为“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2.认购情况
根据《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共计不超过 24 人,购买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14.58 元/股,资金总额不超过 918.54 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918.54 万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加人数为 24 人,实际认购资金总额
为 918.54 万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 918.54 万份,实际认购份额与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一致。以上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 371C00001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不存在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3.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63.00 万股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015%。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过户股份数量与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数量一致。
根据《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锁定期为 12 个月,均自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且公告全部回购股
份非交易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4.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根据上述非交易过户情况,公司 2022 年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的股份为 63.00 万股,已全部用于本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01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全部处理完成,实际用途与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回购事项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孙永贵先生、监事王健伍先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上述人员已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持有人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运作、决策等将完全独立于上述控股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
系。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
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3)第 371C000011 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