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4-068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分
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6.22 元/股调整为 6.07 元/
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在审 议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3 月 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
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韩树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拟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
东征集表决权。
(四)2024 年 3 月 6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通过内部信息公示栏公示了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公示期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异议。2024 年 3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七)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八)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九)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二、授予价格调整原因和调整方法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1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541,300
股后的 155,269,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按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23,290,485.00 元/156,811,200 股*10=1.485256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
方法如下:
“ ……
(三)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P=P0-V=6.22 元/股-0.1485256 元/股=6.07 元/股。
综上,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6.22 元/股调整为 6.07
元/股,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6.22 元/股调整为 6.07 元/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