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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凌科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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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凌科技”)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7,023,063.0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161,699.18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9,095,468.19元,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8,975,703.35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经营成果,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557,77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818,900股后剩余的130,738,8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总计派息26,147,774.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
14,071,572.0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通过上述两种方式,经计算,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40,219,346.00元。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因公司新股增发、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 本 131,557,770 股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上 已 回 购股 份818,900 股 后剩余的
130,738,8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总计派息26,147,774.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为14,071,572.0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通过上述两种方式,经计算,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40,219,346.00元。


    如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因公司新股增发、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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