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0 股票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长兴大道9号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3楼1号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庆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庆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0,740,2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74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0,740,2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74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456,8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5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456,8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56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张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74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456,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张镤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童晓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74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456,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童晓玲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王光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74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456,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王光海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杨庆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74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456,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杨庆锋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杨学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74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456,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杨学禹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罗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74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456,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罗斌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涂登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74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456,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涂登云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裴金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74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456,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裴金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沈云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74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456,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沈云驾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张泽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0,74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456,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张泽力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钱碧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0,74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4,456,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
钱碧瑞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劳正中、许洲波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