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0 股票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文件的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阳科技”)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拟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及文件。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等综合因素,为了更好地保护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及员工的利益,公司计划对《202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待优化调整完成后适时推出,因此决定取消上述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予价格
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5.00 元/股。
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0.00 元/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调整前:
姓名 职务 受限制性股票数 授予总量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量(万股)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杨庆锋 董事长、总经理 100.00 17.62% 1.00%
王光海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 17.62% 1.00%
万立祥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 17.62% 1.00%
董事会秘书
周霜霜 董事、财务总监 18.00 3.17% 0.18%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49.50 43.96% 2.50%
(12 人)
合计(16 人) 567.50 100.00% 5.68%
调整后: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授予总量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数量(万股)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万立祥 董事、副总经理、 60.00 13.79% 0.60%
董事会秘书
周霜霜 董事、财务总监 30.00 6.90% 0.3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45.00 79.31% 3.45%
(44 人)
合计(46 人) 435.00 100.00% 4.35%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调整前: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 2021-2023 年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对净利润的影响。
调整后: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5%。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5%。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对2021-2023 年净利润的影响。
四、会计处理
调整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基于授予日当天标的股票的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价确定,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的比例进行分期摊销,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567.50 万股。按照草案公布前一交易日的收盘数据预测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预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16,219.15】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根据会计准则的规
定, 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假设 2021 年 5 月
授予, 则 2021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万股) (万元)
567.50 16,219.15 6,607.80 6,307.45 2,703.19 600.71
注:1、上述计算结果为预测成本,并不代表本激励计划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归属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同时,公司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的稳定性,并有效激发核心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本激励计划为公司带来的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调整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
应当以对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计算当期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公允价值, 并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进行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票:34.28 元/股(拟授予日收盘价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收盘价);
2、有效期: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
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6.39%、23.74%、27.17%(采用创业板指数最近 12 个月、24 个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