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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4

中伟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 2022 年 3 月 18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2022 年 3 月 19 日至 3 月 28 日,在公司公告栏公示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
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7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自愿全部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12.8676 万股限制性股票;2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部分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2.5671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公司授予的激励对
象人数由 1113 名变更为 1040 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调整后,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84.00 万股变更为 468.5653 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7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自愿全部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12.8676 万股限制性股票;2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部分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2.5671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 1113 名变更为 1040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84.00 万股变更为 468.5653 万股。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上述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中伟股份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关于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5.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6.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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