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伟股份 股票代码:300919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CNGR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 2 号干道与 1 号干道交汇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2020 年 12 月
特别提示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伟股份”、“本公司”、“发行人”或
“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
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44%,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2、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24个月或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42,838,07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7.52%,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融资融券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4、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0年12月18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1.40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本次发行价格24.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115.56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8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二、特别风险提示
(一)技术路线变动风险
新能源汽车中纯电动汽车以锂电池作为主要动力,燃料电池汽车以燃料电池作为主要动力,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的规划,纯电动汽车将成为新能源汽车主流,燃料电池汽车将实现商业化应用,未来存在燃料电池汽车挤占纯电动汽车市场份额的风险。
同时,按照正极材料的不同,分为三元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锰酸锂电池、钴酸锂电池等类型,近年来,三元锂电池市场占比不断提升,占据多数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用于生产三元锂电池的三元前驱体产品收入(不含受托加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分别为 64.61%、74.92%、72.33%和 68.48%。
若未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三元前驱体的市场需求将会受到较大影响,从而对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新能源汽车是公司三元前驱体产品最终主要应用领域之一。受益于产业政策的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由此带动了锂电池关键材料正极前驱体市场规模和出货量的大幅增长。为了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扶优扶强、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国家主管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进行了因地制宜的调整,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及续航里程等技术标准不断提高,购置补贴持续退坡。补贴退坡使得新能源汽车面临市场需求不足的压力,我国新能源汽车 2019 年销量出现首次下滑,同比降幅为 4%;同时,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均面临降成本的巨大压力,部分企业出现净利润下降的情形。未来,若我国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下游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0.01%、71.41%、81.34%和 90.84%,其中 LG 化学、厦门钨业合计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04%、58.35%、68.29%和 73.84%,占比较高且持续提升,主要是因为公司客户多为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龙头企业,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导致公司客户相对集中。未来,如果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主要客户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未能及时培育新的客户,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三元前驱体及四氧化三钴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铝)、氯化钴等。受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供需变化的影响,原材料价格可能发生较大变动,从而导致公司采购价格出现一定波动。公司与主要客户未就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约定价格调整机制。如果发生采购价格大幅波动,公司未能严格以销定采,锁定价格波动风险,或者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等情形,公司又未能
及时有效应对,将会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597.37 万元、-20,846.60 万元、-25,064.24 万元和-16,370.13 万元,持续为负,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快速增长使得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大幅增加所致。如果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得不到有效改善,则公司在营运资金周转上将存在一定的风险,并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3184 号文,
同意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的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252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中伟股份”,证券代码“300919”;其
中,本次公开发行的 42,838,070 股股票将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0 年 12 月 23 日
(三)股票简称:“中伟股份”
(四)股票代码:300919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569,650,000 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56,970,000 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42,838,070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26,811,930 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1,394,000 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2,737,93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0.48%。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