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伟股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5,69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3184 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华泰联合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中伟股份”,股票代码为“300919”。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为 24.60 元/股,发行数量为 5,697.00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一致。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本次发行网下发行数量为
3,646.1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8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911.5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根据《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9,944.92748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 9,115,500 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2,734.55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823.05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0% 。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201113066%,有效申购倍数为 4,972.32736 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T+2 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战略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中伟股份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697,000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其他战略投资者上海菁茂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697,000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
综上,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1,394,000股,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20.00%。
截至2020年12月8日(T-3日),战略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根据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
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 战略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号 (股) (元)
1 华泰中伟股份家园 1 号创业板 5,697,000 140,146,200 12 个月
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 上海菁茂投资有限公司 5,697,000 140,146,200 50%为 12 个月,50%为 24 个月
合计 11,394,000 280,292,400 -
其中华泰中伟股份家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人姓
名、职务、是否为发行人董监高、认购比例等情况如下:
序 是否为发行 对应资产管
号 姓名 担任职务 人董监高 理计划参与
比例
1 吴小歌 发行人常务副总裁 是 35.97%
2 陶吴 发行人副总裁 是 16.70%
3 廖恒星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是 14.69%
4 刘兴国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中伟新能源总经理 否 6.99%
5 李成 发行人经营中心总经理 否 6.66%
6 訚硕 发行人研究院院长 否 6.09%
7 尹桂珍 发行人制造中心总经理 否 3.49%
8 邹畅 发行人财务中心总经理助理 否 3.14%
9 邓超波 发行人资本中心总经理 否 2.23%
10 何丽琼 发行人国际原料采购总监 否 0.74%
11 李奇志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中伟新能源总经理 否 0.66%
助理
12 刁岩 发行人战略部总监 否 0.66%
13 任卫东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中伟循环副总经理 否 0.66%
14 纪方力 发行人技术部总监 否 0.66%
15 朱薇 发行人商务部副总经理 否 0.66%
总计 100.00%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华泰中伟股份家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的可全部用于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及相关费用。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8,203,205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447,798,843.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27,295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671,457.00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7,345,5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672,699,30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 27,345,500 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2,737,930 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10.01%,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6.01%,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81%。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27,295 股,包销金额为 671,457.00 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0.0479%,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0.0599%。
2020 年 12 月 17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下、
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袁新熠、刘展鹏
联系电话:0755-82492260
联系邮箱:htlhecm@htsc.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发行人: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