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 首席合伙人:余强
(6)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103人
(7) 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8) 2023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9)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4,45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10)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11)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专用设备
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2)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13)公司同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
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人员13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姓名 册会计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过上市公司审计报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告家数
刘琼 项目合伙人 2003年 1999年 2002年4月 3年 5家
胡琳波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06年 2002年 2013年6月 4年 4家
张林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6年 2013年 2016年5月 3年 4家
陆炜炜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7年 2005年 2019年8月 2年 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琼、签字会计师胡琳波、张林,及质量控制复核人陆炜炜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无变化。
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中汇事务所派出项目组成员级别、在工作中所耗费的时
间为基础计算的,同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与中汇所
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基于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行情况的了
解,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为其在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
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
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