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8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投入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拟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新乡市新乡县大召营工业集聚区;
拟建设的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规划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5,650万元),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000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事项已经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管理风险、销售风险、项目建设风险。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该项目的建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7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0.26 元/股,共计募集资
金 113,475.00 万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289.36 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002.2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183.3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183.3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1月24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63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公司《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计划用募集
资金投入
1 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 34,224.00 34,000.00
复合剂产品项目
合计 34,224.00 34,000.00
2、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科研中心及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计划用募集
资金投入
1 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 13,500.00 13,000.00
2 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 3,500.00 3,500.00
项目
3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合计 38,000.00 37,500.00
注:公司尚未制定用途超募资金32,683.3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21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33,610.65万元(含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利息并扣除了银行手续费等),其中定期余额30,000万元(将于2021年12月30日到期);活期余额3,610.65万元。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00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剩余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概述
单位:万元
超募资金使用项目 总投资额 计划使用 建设期
超募资金金额
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 100,000.00 20,000.00 24个月
项目
上述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备案情况 环保批复情况
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 2020-410721-26-03-094616 新环书审[2021]26号
产品项目
(二)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介绍
1、基本情况
该项目在大召营集聚区内对原有设施进行环保和安全技术改造,对公用工程、仓储中心、职工餐厅、宿舍、研发中心等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智能改造,对重烷基苯磺酸盐和无灰分散剂生产线进行绿色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10万吨重烷基苯磺酸盐(含配套烷基苯生产装置)和5万吨无灰分散剂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绿色改造。
该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55,650万元,建设周期24个月,拟于2023年底完工。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 适应润滑油添加剂市场变化的需要
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全球润滑油添加剂行业已发展至相对成熟阶段,市场规模较大且基本趋于稳定增长。
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润滑油添加剂消费国之一,润滑油添加剂的需求量由2013年的75万吨增长到2018年的91.9万吨,年均增长率为4.2%,增速高于全球同期平均水平。
近年来,逆全球化趋势兴起,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特别是疫情对全球生产供应产生了重大影响,对国际润滑油公司的供应安全带来重大挑战,下游客户产生优化供应渠道、重构供应链的迫切需求,这为公司带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同时在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的大变局,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国家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布局下,实现国产替代更显重要,市场空间较大。公司需要迅速提升规模,提高竞争力与服务客户的能力,全力参与国际、国内润滑油公司的供应链重建过程。
2 突破公司现有产能瓶颈的需要
项目拟建成的产品为磺酸盐清净剂及分散剂,均为润滑油添加剂中需求最大的剂种之一,是复合剂产品中的主要成份。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持续提升,上述
两类产品的产能将会出现紧缺,形成产能瓶颈,急需进行扩建,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及市场需求。
3 形成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的需要
公司新乡厂区除磺酸盐清净剂、分散剂产品的生产能力外,还涵盖其他主流品类单剂产品,品种齐全,各种生产辅助设施配套齐全。新乡厂区的磺酸盐清净剂、分散剂产品产能提升后,可以在新乡厂区一站式调配复合剂,支持公司从单剂为主向复合剂为主的战略转型,形成协同效应与集约化生产。
同时,该项目在新乡厂区建设,由公司现有管理团队现场管理,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以实现协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节约管理成本。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属精细化工类产品,精细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和鼓励的产业。近年来相关部委出台一系列与本行业相关的支持政策,如《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都对润滑油添加剂行业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 广阔的市场前景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据全球咨询和研究公司克莱恩(Kline&co)及上海市润滑油品行业协会的相关资料,至2023年,预计我国润滑油添加剂需求量将增长至112万吨,全球润滑油添加剂需求量将增加至534万吨,市场规模约为185亿美元。公司作为国内第一梯队的润滑油添加剂生产企业,在内外销并重的营销策略及全球润滑油添加剂产业逐渐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产业背景下,广阔的市场前景为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和产能消化提供了有力的宏观保障。
3 公司具有完善的研发体系和技术储备
公司建立了有利于产品研发的组织结构、产学研结合的研发模式、先进的研发管理模式以及健全的知识产权奖励和保护机制等。公司研发人员知识结构合理,互补性强,有较强的开发能力。近年来,随着持续引进的高素质技术力量的成熟,公司已形成了以产品开发、工艺技术应用、生产装备改造等方面以老带新的技术队伍,形成了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技术团队。公司研发体系的科学设置不仅能充分发挥研发人员的才智,还能够积极推进全员创新。完善的研发制度和扎实的技术储备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本次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公司测算,本项目达产后的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备注
1 总投资额 万元 100,000 -
其中: 建设投资 万元 55,650
2 项目达产后年收入 万元 178,615 -
3 年净利润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