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7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决定将“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将“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7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0.26 元/股,共计募集资
金 113,475.00 万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289.36 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002.2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183.3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183.3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63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计划用募集
资金投入
1 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 34,224.00 34,000.00
复合剂产品项目
合计 34,224.00 34,000.00
2、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科研中心及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计划用募集
资金投入
1 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 13,500.00 13,000.00
2 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 3,500.00 3,500.00
项目
3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合计 38,000.00 37,500.0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870.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用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资
资金投入 金金额
1 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 34,000.00 1,664.49
复合剂产品项目
2 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 13,000.00 146.14
3 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 3,500.00 60.34
项目
4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合计 71,500.00 22,870.97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
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1 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 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一)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
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的,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扩建试验办公楼、购置实验设备、建立配套
实验室、专家办公楼等,项目原计划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建设。受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实验楼建设进度延期、部分进口设备采购谈判周期拉长,造成研发中心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公司充分考虑研发需要、项目建设周期及资金使用情况,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前,该项目正在推进中,为有效促进该项目实施以加强公司研发能力,公司通过改造现有实验场地等措施并根据研发需要持续购入实验与检测设备,以提高研发效率。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实验楼的建设进度,加大进口设备的谈判引入力度,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计划进行投入和实施,持续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
(二)年产 15200 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原计划建设期 12 个月,预期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建设。因公司
对厂区整体规划调整,以及受新冠疫情反复、大气管控、2021 年发生汛情等多项因素影响,该项目整体进度放缓,生产设备及安装工作顺延,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较原定交付日期延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需求,拟将年产 15200 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31 日。
截至目前,该募投项目正在实施中,公司将会重点关注基础建设工程进度及后续关键设备到位、设备安装情况以及该项目方案的整体建设和配置,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计划进行投入和实施。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坏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既定市场战略,在保持财务健康的前提下,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进度计划作出调整,将“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将“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的决定是基于审慎原则作出的,合理结合了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
董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背景无重大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将“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司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将“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受多方因素影响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
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东兴证券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