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6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4)。经核查,发现原通知公告文本中的“附件三: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有误,现对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附件三: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该列打“√”的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
现金管理的议案》
2.0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
现金管理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 √
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 √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5.00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应选人数1人
事的议案》
5.01 选举张连山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
代表监事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更正后:
附件三: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该列打“√”的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
现金管理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 √
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 √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
4.0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 √
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5.00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应选人数1人
事的议案》
5.01 选举张连山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
代表监事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除上述更正事项外,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公司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谦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