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6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9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非高风险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段海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拟提名张连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在新的监事就任前,段海涛先生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