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
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实际控制人董芳梅女士及其一致行
动人宁波通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系:(1)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段志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6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汇创达”)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注册申请。公司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先生发行 6,581,834 股股份,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 166,391,145 股增加至 172,972,979 股;(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9,404,318股以每股人民币17.7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张淑媛女士,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5.44%,股份总价款为人民币 166,738,558.14 元。(3)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芳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通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厦门众合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通慕”)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8,906,468 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每股人民币 18.42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国际信托”),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5.15%,股份总价款为人民币 164,057,140.56 元。
(前述事项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2、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实际控制人董芳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通慕(三者为一致行动人,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90,766,55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4.55%。云南国际信托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李明先生、董芳梅女士及宁波通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79,037,60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5.69%,变动比例为 8.86%。云南国际信托持有公司股份 8,906,4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5%,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完备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因此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段志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6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注册申请。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等手续,并已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李明先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581,834 股,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 166,391,145 股增加至 172,972,979 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55,140,686 股增加至 61,722,520 股。实际控制人之一董芳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通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李明先生、董芳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通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90,766,558 股增加至 97,348,392 股,持股比例由54.55%增加至 56.28%。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明先生于 2024 年 5 月 6 日与张淑媛女
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9,404,318 股以
每股人民币 17.73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张淑媛女士,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5.44%,股份总价款为人民币 166,738,558.14 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股份过户登记
手续已办理完成,过户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19 日,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
股。协议转让后,李明先生、董芳梅女士及宁波通慕合计持股数量由 97,348,392
股减少至 87,944,074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50.84%。
3、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芳梅女士及其一
致行动人宁波通慕通知,获悉董芳梅女士及宁波通慕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与云
南国际信托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合计持有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8,906,468 股以每股人民币 18.42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云南
国际信托,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5.15%,股份总价款为人民币 164,057,140.56 元。
其中,董芳梅女士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531,686 股,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0.89%,宁波通慕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374,78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4.26%。(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权结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实际控制人董芳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
人宁波通慕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披露后,经上述
三次变动,李明先生、董芳梅女士及宁波通慕合计股份变动比例超过 5%,本次权
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备注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55,140,686 33.14% 52,318,202 30.2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0 0% 6,026,312 3.48%
李明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140,686 33.14% 46,291,890 26.76%
首发后限售股 0 0% 6,581,834 3.81% 注 2
高管锁定股 0 0% 39,710,056 22.96% 注 3
合计持有股份 6,126,742 3.68% 4,595,056 2.6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0 0% 0 0%
董芳梅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6,126,742 3.68% 4,595,056 2.66%
高管锁定股 0 0% 4,595,056 2.66% 注 3
合计持有股份 29,499,130 17.73% 22,124,348 12.7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宁波通慕 0 0% 22,124,348 12.79% 注 4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499,130 17.73% 0 0%
合计持有股份 90,766,558 54.55% 79,037,606 45.69% 注 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28,150,660 16.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90,766,558 54.55% 50,886,946 29.42% 注 5
合计持有股份 0 0% 8,906,468 5.1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云南国际信托 0 0% 8,906,468 5.15%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 1:李明与董芳梅系夫妻关系,李明为汇创达控股股东,二人为汇创达的共同实际控
制人,董芳梅同时担任宁波通慕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宁波通慕的出资比例为
78.96%。李明、董芳梅及宁波通慕为一致行动人。
注 2: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段志刚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36 号),中国证监会同
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注册申请。公司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发行 6,58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