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2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普通股(A 股)股票 25,226,666.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9.57 元。截
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货币资金 745,952,513.6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
用 59,398,871.82 元,募集资金净额 686,553,641.80 元。
截止 2020 年 11 月 13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7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76,857,551.13 元,其中:
2020 年度公司支付中介发行费用 59,398,871.82 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
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72,432,626.05 元;2020 年度支付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和
研发中心基建项目 6,460,392.80 元;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81,712,937.97 元,其中:
补充流动性资金 65,000,000.00 元、付工程款 116,712,937.97 元;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6,852,722.49 元,其中:支付工程款 11,915,901.88 元,支付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
44,608,732.05 元,支付项目研发费 328,088.56 元。收到募集资金账户结构性理财、定期
存款等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的累计净收入 16,128,338.32 元。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余额为人民币 385,223,300.81 元。
累计使用金额 期末余额
累计利息收入 动力电池及储能
募集资金净额 扣除手续费 深汕汇创达生产 深汕汇创达研发 电池系统用 CCS 补充永久性流
净额 基地建设项目 中心建设项目 及 FPC 模组建设 动资金
项目
686,553,641.80 16,128,338.32 214,317,736.45 14,546,542.86 23,594,400.00 65,000,000.00 385,223,300.81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经本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分别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河时代支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银行应当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募集专户的支出清单。
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
资子公司深汕汇创达增资方式调整为以募集资金出资方式的议案》,为了更加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并提高公司现金流质量,公司拟将原来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6,000.00 万元对深汕汇创达(全称为深汕特别合作区汇创达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方式变更为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00 万元对深汕汇创达进行增资,对增资方式的调整是基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程。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汕汇创达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河时代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一次。
为应新能源汽车行业和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的市场机会,助力公司从消费电子领域向新能源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系统用 CCS 及 FPC 模组领域转变,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
币 16,660.93 万元(包含理财收益)投资“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系统用 CCS 及 FPC 模组建设
项目”,本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 56,543.46 万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与银行融资等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投资建设“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系统用 CCS 及 FPC 模组建设项目”,并同意授权公司
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聚明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51074051162 242,998,297.75 106,651,431.33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石岩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5775977920083 51,107,000.00 31,932,031.60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香蜜湖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17015910718 406,793,300.00 196,946,740.17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滨河时代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39496910707 --- 6,768,950.56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滨河时代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5020986270080 --- 6,518,780.48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香蜜湖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74476448298 36,405,366.67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石岩支行
合 计 700,898,597.75 385,223,300.81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的下级支行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 745,952,513.62 元,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
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 45,053,915.87 元后的余款人
民币 700,898,597.75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45,952,513.6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6,852,722.4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6,857,551.13
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