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
式在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8 日
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唐秋英女士、张建军先生、王懋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李明先生所作的《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2 年度公司管理层充分、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的完成了 2022 年度各项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张建军先生、唐秋英女士、孙威先生及原独立董事马映冰先生、袁同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2,760.88 万元,同比增长 0.05%;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800.80 万元,同比下降 14.10%。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计划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董事会认为,由于公司所处的行业竞争激烈,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盈利水
平有赖于不断加大生产工艺线的改造、升级以及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对于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为满足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保障公司战略发展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自我评价。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 2023 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情况等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津贴标准为每月 8,000 元人民币(含税),按月发
放。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建军、唐秋英、孙
威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由岗位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贴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公司制度统一规划,效益薪酬将综合公司完成的经营目标和非独立董事工作业绩表现,对其给予奖励和惩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明、董芳梅、赵久
伟、王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由岗位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贴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公司制度统一规划,效益薪酬将综合公司完成的经营目标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表现,对其给予奖励和惩处。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明、董芳梅回避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
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及有效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远期外汇交易计划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实际外
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利率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制定的远期外汇交易计划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具备可行性。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计划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