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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创达: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5

汇创达: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0-005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6,5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帮助。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5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2 号)同意注册,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5,226,66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29.5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745,952,513.6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9,398,871.8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686,553,641.8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2020 年 11 月 16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大
华验字【2020】000701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865.33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超募资金尚
未使用。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6,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8.43%(低于 30%)。

    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帮助。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5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研发项目的不断投入,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6,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研发项目的不断投入,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6,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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