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8 证券简称:仲景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4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丽女士、贾雨明先生,监事孙伟先生,副总经理张永安先生、李长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关
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丽女士、贾雨明先生,监事孙伟先生,副总经理张永安先生、李长春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拟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不超过
杨丽 200,000 0.20%
孙伟 100,000 0.10%
张永安 187,500 0.19%
贾雨明 125,000 0.13%
李长春 43,750 0.04%
合 计 656,250 0.66%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对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近日,公司收到杨丽女士、贾雨明先生、孙伟先生、张永安先生、李长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杨丽女士、贾雨明先生、孙伟先生、张永安先生、李长春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相关人员未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备查文件
杨丽女士、孙伟先生、张永安先生、贾雨明先生、李长春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