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6 证券简称:日月明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0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26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9.9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8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11 亿元。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4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58 亿
元;2019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727.8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649.22 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和自
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纪小健,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车苗苗,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娟(系独立复核,因事务所可能轮换视为未确定),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
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后确定。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致同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致同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致同所作为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致同所可以继续承担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且公司关于续聘其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该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其 2020 年为我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所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据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