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4-023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徐毅明先生、徐闻达先生、朱建国先生、陈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关晋平女士、陆圣江先生、李健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李健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陆圣江先生、李健飞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关晋平女士已培训结束,等待培训证书下发。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并逐项选举。公司拟任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附件: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毅明先生简历
徐毅明先生,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高
级经济师。1987 年 7 月至 1992 年 10 月任苏州江南丝厂化纤车间技术员;1992
年 10 月至 1995 年 5 月任无锡长虹化塑色粒厂技术科科长;1995 年 5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吴县市康达纤维母粒厂厂长;1995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苏州市
康达纤维母粒厂厂长;2002 年 12 月至 2018 年 5 月历任宝力塑胶董事长兼总经
理、执行董事兼经理;2008 年 5 月至今任宝丽迪(宿迁)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
事;2017 年 8 月至今任铕利合盛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 年 5 月至今任宝丽迪董
事长,任期三年。徐毅明先生现任苏州市相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2018 年 12 月
被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评为 2018 全国优秀纺织企业家,2018 年 5 月被中共苏州
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评为 2016-2017 年度苏州市优秀民营企业家,2019 年 4月被中共苏州市相城区委、苏州市相城区政府评为苏州市相城区劳动模范。
徐毅明与徐闻达系父子关系,二者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徐毅明直接持有公司 1109.83 万股股权;持有苏州聚星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0%股权,苏州聚星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271.78 万股股权;徐毅明持有苏州铕利合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3.08%出资额,苏州铕利合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9834.38 万股股权。除上述情况外,徐毅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监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徐闻达先生简历
徐闻达先生,男,199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 年 1
月至2015年3月历任泗阳宝源执行董事兼经理、总经理助理;2015年3月至 2017
年 4 月任苏州迈科凯恩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宝力塑胶监事;2017 年 4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亮风台(上海)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项目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任宝丽迪董事。
徐毅明与徐闻达系父子关系,二者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徐闻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826.22 万股股权。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监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徐闻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朱建国先生简历
朱建国先生,男,1969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9 月至 1992 年 5 月历任苏州市鞋厂车间统计员、车间副主任;1992 年 5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苏州市宇华鞋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1998 年 12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苏
州市康达纤维母粒厂生产经理;2002年5月至2008年5月任宝力塑胶销售经理;
2008 年 5 月至今历任泗阳宝源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
任宝丽迪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朱建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32.07 万股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监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朱建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劲松先生简历
陈劲松先生,男, 197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毕业于成都科技大学化纤专业,本科,工程师。1992 年参加工作,历任福建纺织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涤纶分厂车间主任,现任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总经
理,2023 年 8 月 14 日至今任宝丽迪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劲松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075.63 万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 2:
关晋平女士简历
关晋平,女,1976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副院长。2008 年 8 月至今任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讲师、副研究员、副教授、教授、副院长,其中 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盛泽镇经发局挂职副局长。2018 年-2026 年,连续三届担任国
际标准化组织纺织品技术委员会有色纺织品及染料试验分技术委员会(ISOTC38/SC1)主席,获第 24 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1 项。
截至本公告日,关晋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监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陆圣江先生简历
陆圣江,男,1979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现任北京国舜(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苏州市如东商会执行会长、无锡鼎邦(证
券代码:872931)独立董事。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北京市宝盈律师
事务所执业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2011 年 4 月至 2012 年 07 月,任北京盈
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2012 年 08 月至 2020年 02 月,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融资总部执行总经理,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20 年 03 至今,任北京国舜(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陆圣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监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