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2-066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
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
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洪伟艺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戴李宗先生因疫情原因,通过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董事许燕青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董事长洪伟艺先生代为出席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22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认为《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在原审批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的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聘任武景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5:00 在福建省厦门
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 3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董事签字确认的《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