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2-017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韩国消防器具制作所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属于三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短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韩国消防器具制作所、厦门信英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基于各方共同建立的友好合作基础,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协议仅为框架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协议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韩国消防器具制作所(주)한국소방기구제작소(HANKOOKFIRE FIGHTING EQUIPMENTS CO.,LTD)
成立日期:1961 年 11 月 1 日(1990 年 1 月 1 日法人设立日)
住所:#40,GUKGASANDANDAERO 50-GIL,GUJI-MYEON,DALSEONG-GUN,DAEGU,KOREA
代表董事(法定代表人):郑树贤,郑树焕
经营范围:消防,安全产品的制造,开发,安装,销售等。
过往业务情况简介:为现代建设、DL 建设、三星物产建设、GS 建设、浦项建设、大宇建设等韩国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并致力于新型灭火药剂、电力驱动汽车及储能设备灭火系统的研发,在韩国国内消防制造业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
2、单位名称:厦门信英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568412809X
成立日期:2011 年 03 月 07 日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 223 号 516 单元
法定代表人:金春东
企业类型: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消防器材、建材、矿产品、鞋服、帐蓬等商品的进出口贸易。
过往业务情况简介:主要经营中国消防产品对韩国市场的出口,拥有包括
HANKOOK FIRE FIGHTING EQUIPMENTS CO.,LTD、SHIN YOUNG CORP.、
SUNBRIGHT CO.,LTD.、TOP & TOP JINYOUNG CO.,LTD、BAEKDADAEGAN
等众多国内外供应商及客户,并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关联关系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韩国消防器具制作所、厦门信英进出口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类似交易情况
除本项目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韩国消防器具制作所、厦门信英进出口有限公司发生过交易或业务往来。
(四)履约能力分析
合作各方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韩国消防器具制作所 (주)한국소방기구제작소
丙方:厦门信英进出口有限公司
(一)三方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发展需要,为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将充分发挥各自在相关技术、资金、平台、行业及地域等方面的优势,围绕储能消防、新能源汽车锂电池消防等领域开展合作,并以业务合作为基础,推动三方最终实现股权合作。
(二)三方同意定向培养和输送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合作方进行交流,在消防领域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深度合作,共同寻求可盈利的创新点。对于可行的盈利创新点,三方同意逐一成立项目组,进行预研和研发,条件成熟时,将成立合资公司并将生产及销售并入合资公司。
(三)达成具体合作项目前,三方视前期具体合作项目开展情况或相关活动的实际情况,可以优先给予合作方相应的战略支持。
(四)合作规划
1、本合作协议签署后,三方即利用各自优势,广泛交流行业机会,以期尽快推进在韩国的消防业务开展,迅速扩大在韩国国内的行业份额;
2、甲方负责提供韩国消防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乙方负责全方面收集和分析创新产品、市场需求等资讯;丙方负责协助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的开展服务,代办货样等进出口手续;
3、尽快促成且于 2022 年底前由三方在韩国成立合资公司,开展储能消防、动力锂电池消防等业务;
4、对于拟成立的合资公司,三方同意按以下框架进行合作:
(1)三方共同在韩国注册成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 50 万美元,其中甲方占合资公司 40%股权,乙方占合资公司 40%股权,丙方占合资公司 20%股权;
(2)合资公司主要在韩国国内推广甲方生产的储能消防产品、新能源汽车锂电池消防产品及韩国国内市场需要的其他消防产品;
(3)合资公司在韩国国内销售的产品前期主要由甲方负责生产制造,后期视经营情况再考虑是否在韩国设立制造事业部;
(4)合资公司在韩国市场的经营推广由乙方、丙方为主负责。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期满后可根据三方需要协商续签。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旨在充分发挥各方在相关技术、资金、平台、行业及地域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围绕储能消防、新能源汽车锂电池消防等领域深入开展合作,特别是推动公司储能消防产品配套韩国众多国际领先的储能电池生产商或者储能集成商,以及通过韩国运营平台进行国际推广,有助于公司开拓海内外市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本协议为各方开展合作的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短期不会对公司的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未来随着各方合作的进一步加深,预计对公司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框架合作协议,属于三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约定,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