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1-011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 构,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2020年度提 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 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公司董事会同 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从业人员类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别及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经审计业务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
2020 年上市公司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
(含 A、B 股)审计情
涉及主要行业 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
况
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
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为本公司 署或复核
项目组成员 姓名 册会计师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提供审计 上市公司
公司审计 业 服务 审计报告
情况
项目合伙人 涂蓬芳 1997 年 2006 年 2013 年 2017 年 3
签字注册会 涂蓬芳 1997 年 2006 年 2013 年 2017 年 3
计师 钟晓连 2010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7 年 1
质量控制复 陈瑛瑛 2008 年 2006 年 2006 年 2020 年 3
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有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认真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认真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