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1 证券简称:中胤时尚 公告编号:2020-005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26.10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60万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838.40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9.6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731.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21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金额 预计募集资金使用额
1 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26,873.05 26,873.05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金额 预计募集资金使用额
2 年产200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0,678.63 10,678.63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107.34 10,107.34
4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总计 57,659.02 57,659.02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部分资金
先行投入,截至 2020 年 11 月 4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实际已
投入人民币 4,326.10 万元,本次拟置换 4,326.10 万元。立信会计师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858 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1,644.18 1,644.18
2 年产 200 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681.92 2,681.92
合计 4,326.10 4,326.10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326.10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26.10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以募集资金 4,326.10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就此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858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胤时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相关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议决议》;
(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
(五)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