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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胤时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3

中胤时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01        证券简称:中胤时尚        公告编号:2020-004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760 万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838.40 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89.6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731.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76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金额  预计募集资金使用额

 1  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26,873.05            26,873.05

 2  年产200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0,678.63            10,678.63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107.34            10,107.34

 4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总计                          57,659.02            57,659.02

    三、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 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使用)不得存在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拟投资的产品是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核实。

  4.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胤时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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