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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航空: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30

广联航空: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2-062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不具法律约束力,双方基于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磋商而成的技术和商务合作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未确定具体项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业绩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过框架协议。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卫星产业是国家重点推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提高小卫星制造产业发展能级,建设哈尔滨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和航空航天产业基地”。

    2022年5月29日,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哈尔滨工大卫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卫星)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工大卫星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卫星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是由哈工大卫星技术研究所团队发起设立的商业航天公司,具备通信、导航、遥感卫星批量化设计、制造能力,致力于提供国内领先的整星在轨交付服务。公司与工大卫星决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各自的资本、产业、技术、资源、市场产品等方面
的优势,为开拓商业航天市场、推动卫星制造产业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在航天零部件领域创新竞争力开展全面战略合作。

    2、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哈尔滨工大卫星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9MA1CCFU23T

    注册资本:1,121.9421万元人民币

    住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号楼(创新路77号)6层

    法定代表人:曲成刚

    经营范围:航天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卫星通信服务;卫星导航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光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软件销售;集成电路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子产品销售;商业卫星发射服务。

    工大卫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未来,若协议双方基于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磋商而形成技术或商务合作,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1)双方主要围绕卫星结构设计与制造(包括复合材料结构和金属结构),以及其相关技术开展合作。


    (2)双方就卫星结构的设计、研制及批量生产等方面开展多层次技术交流与合作,提供相互支持。

    (3)同等条件下,工大卫星优先选择公司作为卫星结构产品的配套单位,并推荐公司为重点业务合作伙伴;公司按照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积极为工大卫星提供满足航天标准的卫星结构产品。

    2、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意向性协议,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框架下商谈具体合作项目与合作模式,并由合作各方根据具体项目另行协商签订相关协议文件,双方在项目上的权利义务以具体项目协议为准。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需对协议条款进行变更、修改或增删,需双方协商同意签署补充协议或附件说明。

    4、本协议有效期三年,到期后,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长三年。

    5、双方对本合作协议相关信息均承担保密责任。任何与双方合作项目相关的信息,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才可对外披露。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协议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助于公司在航天零部件领域的业务拓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未确定具体项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业绩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不具法律约束力,双方基于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磋商而成的技术和商务合作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持股变动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7日、2022年5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及预留部分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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