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2-039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经董事会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经董事会审
审议后提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后提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保; (二)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1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 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 保;
何担保; (三)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三)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的 30%;
产的 30%; (四)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四)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 (五)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元;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六) 为公司关联方提供的担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保,无论其数额大小;
(六) 为公司关联方提供的 (七) 本章程规定的应经股东
担保,无论其数额大小; 大会审议的其他担保。
(七) 本章程规定的应经股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
东大会审议的其他担保。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 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 (三)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
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第(三)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 上通过。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
二以上通过。 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 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 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
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 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
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 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中国 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深圳证
2 证监会黑龙江证监局和证券交易 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 配合,并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
予配合,并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 册。
名册。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 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
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 担。
担。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
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 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
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
兼职等个人情况,其中应当特别说 职等个人情况,其中应当特别说明在
明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的工作情况; 位的工作情况以及最近五年在其他
(二)与本公司或持有公司 5% 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的控股股 的情况;
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二)与本公司或持有公司 5%
系; 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 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量;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量;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四)是否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3 惩戒。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第
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 3.2.3 条所列情形;
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五)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六)是否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七)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规定应予披露的内容。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
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
单项提案提出。
第八十条: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议通过: 过:
(一)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 (一)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二) 公司的分立、分拆、合 资本;
并、解散和清算; (二)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
(三) 本章程的修改; 散和清算;
(四) 变更公司组织形式; (三)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五) 审议公司在连续十二 (四) 本章程及其附件(包括
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
资产 30%的事项; (五) 变更公司组织形式;
(六)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六) 审议公司在连续十二个
(七) 回购本公司股份; 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
(八) 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30%的事项;
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七)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八) 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
4 债券、优先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其他证券品种;
(九) 回购本公司股份;
(十) 重大资产重组;
(十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